close
今天下午預計要去天母棒球場觀賞統一 VS 中信,
所以帶著我家寶貝把原先6點回宜蘭的車票換成9點的車票,
由於客運總站也不方便停車,我讓她下車後,就開始了我一整個很幹的心得。

我也不曉得為什麼今天就沒有乖乖在路邊等,
就騎到人行道上想停機車陪她去換車票,
恩,騎上人行道後,我就被路邊的警察攔下來,
違規1:人行道上要熄火牽車去停車格。
違規2:我安全帽沒有繫扣環。

警察本來要開人行道的罰單,我就指旁邊的機車騎士,那個也在人行道上面騎車阿!
機車警察還是不肯放過我,就給他開安全帽沒有繫扣環,恩~500塊掰掰了,
從以前在宜蘭唸書到現在,遇到違規事件,從來沒有好心的警察先生放我一馬,
可能是我臉長的太欠開罰單了,殘念~被開這張真的很不爽....
雖然我違規了,但是我還是要補聲:X

*林俊盈我恨你*


後記:
開完單後,台北車站附近的雨突然像是下免錢的一樣,
我也沒有雨衣,就乖乖的回家了,500塊其實是小錢,但是心情就是很幹,
只好當作我今天有去看了一場國王的球賽,最後統一贏球了!
寶哥今天打得真好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nife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